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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住房租赁资金奖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admin8个月前 (09-16)未命名113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今天从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合肥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中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按照《征求意见稿》,合肥市将对住房租赁行业实施线)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房每平补600元

  据了解,去年合肥入选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中央财政将连续3年,给予合肥共计24亿元奖补资金。

  具体来看,利用商品住房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集中新建租赁住房,分别按照建筑面积800元和600元每平方米进行奖补。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存量土地新建租赁住房,经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核准,按照建筑面积200元每平方米进行奖补。利用商业、办公、工业厂房等非住宅,按规定集中改建为租赁住房,经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核准,按照改建后建筑面积200元每平方米进行奖补。

  利用商业、办公、工业厂房等非住宅按规定集中改建的住房租赁企业,年累计备案面积达到0.3万平方米的,按15元每平方米进行年度奖补;自筹分散式住房的住房租赁企业,年累计备案面积0.3万至3万平方米的,按30元每平方米进行年度奖补;年累计备案面积3万(含3万)至10万平方米的,按40元每平方米进行年度奖补;年累计备案面积10万(含10万)平方米以上的,按50元每平方米进行年度奖补。

  《征求意见稿》明确,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在支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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