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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合肥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相关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admin8个月前 (09-16)未命名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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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合肥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相关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经贸局(高新区半导体促进中心):

  为贯彻落实《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快推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合政办〔2022〕18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按照《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快推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发改高技〔2022〕62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合肥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相关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在合肥市行政区划内完成工商、税务登记并实际经营,从事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设备材料、EDA、IP、传感器、模组、公共服务等领域研发、生产和服务的独立法人单位和与之相关的公共平台、创新载体配套服务机构及终端应用企业等。

  本次申报《若干政策》条款*一、二、三、四、五、六、九、十条,共8条,其中第六条的制造、封装测试类企业上台阶奖励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本次补助(奖励)相关主体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符合条件的事项),以******时间为补助依据。

  1.请各县市区、开发区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要求组织企业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并按照申报明细表中的******排列顺序依次提***合同、银行付款凭证等相关佐证材料。

  2.申请单位原则上至少须有6名员工在合肥缴纳社会保险,并在资金申请报告中提***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佐证材料。

  3.申报材料涉及增值税******的,专票提***抵扣联,普票提*********联。补助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4.申报主体须按照《实施细则》要求,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真实完整信息,提交申请材料。

  5.申请单位申请单个条款支持额度不低于10万元,补助金额小于10万元的不予支持。

  6.各县市区、开发区须充分掌握申报企业情况,开展现场核查,确保推荐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良好,符合财政资金支持条件。具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单位、个人等不得申请《若干政策》支持。

  7.各县(市)区、开发区会同财政等部门核验申报单位资金申请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和准确性,并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具体要求见附件1)。

  本次申报的相关支持条款与市级其他政策同类型条款不重复享受,各县(市)区、开发区做好审核把关。

  请各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经贸局(高新区半导体中心)于6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请示文、资金申请报告)一式三份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创新和高技处(市政务服务中心B座2510),所有材料电子版(县区请示文及附件、申请单位资金申请报告、申请单位补贴申报明细表excel版)发送至邮箱,逾期将不予受理。

  1.××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经贸局)、××县(市)区财政局关于申请2022年度市集成电路产业资金支持事项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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