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打造全面转型的绿色生态之城
近年来,安徽省合肥市在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生态环境质量大幅度好转,城市生态颜值不断刷新,蓝天白云、群星闪烁、清水绿岸、鱼跃人欢的生态画卷正在精彩呈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增添了靓丽的绿色底色,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绿色生态之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这是以为核心的党中央敏锐洞察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具有深远的意义。
在新发展阶段实现高质量发展,走高消耗、高污染的模式是行不通的,资源环境的压力必将不可承受。必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就是用绿色倒逼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转型,改变“大量生产、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促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终实现高质量发展。
过去老百姓是盼温饱,现在是盼环保;过去是求生存,现在是求生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既可以满足人民群众在进入小康社会以后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的更高要求,也可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经济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问题,要解决好生态环境问题。当前,合肥市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刚性”污染负荷越来越重。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既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又是缓解资源环境压力,解决环境问题的有力举措。
面对世界百年未有的大变局,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变化。要把合肥市发展放在国际、国内“两个大局”中来审视。纵观长三角、长江经济带、中部地区城市,无一不把全面绿色转型作为变中求进,保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省会城市、长三角副中心城市,合肥市要积极应对挑战、紧紧抓住机遇,尽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党的十八大以来,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了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了生态文明思想,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揭示了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改善生产力的道理,这些都为我国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深入人心,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已经成为全社会的普遍共识,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增强。特别是经过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洗礼”,彻底刷新了人们对发展、对保护的理解,深刻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不是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辩证统一的。
当前,合肥市资源、能源节约利用能力持续提升,全市单位GDP能耗0.29吨标煤/万元,只有全省、全国的2/3、1/2;全市万元GDP用水量36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33%。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比重达57%,光伏、节能环保、新能源等绿色产业蓬勃发展。合肥市被誉为光伏*一城,集聚相关企业90家,2020年营收超450亿元、增加值增长30%;节能环保产业集聚,规模以上企业140余家,2020年产值达718亿元;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蔚来、大众、比亚迪等企业120余家,2020年产值达410亿元。资源集约、绿色转型为城市发展腾出巨大空间。
近年来,环境治理体系和监管能力大幅提升,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更加完善,环境质量大幅度改善。天更蓝了,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浓度从2013年到2020年连续7年保持“双下降”,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从115微克/立方米下降至56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浓度从88微克/立方米下降至36微克/立方米,分别下降51.3%、59%,均为有监测记录以来*低值。水更清了,巢湖平均水质由2018年的Ⅴ类转为Ⅳ类,去年1月-8月,一度好转为Ⅲ类,创1979年有监测记录以来*好水平。入湖河流全面消除劣Ⅴ类,国控考核达标比例由2012年的27.3%提高到100%。人民群众生态获得感明显增强,满意度达到85%,较以前大幅度提升。
加快推进“三线一单”落实落地,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的协调保护与修复,为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有力支撑。推进排污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倒逼产业低排放、低碳转型。制定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出台扶持政策,强化要素保障,打造链条完备、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节能环保产业高地。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集中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有效保护居民饮用水安全,坚决治理城乡黑臭水体。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
充分释放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改革、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改革、环境专项监督长制改革等一系列制度改革红利,充分发挥制度对于污染防治的推动和保障作用。突出依法治污,更好地将法律、法规转化为治理效能,研究出台《合肥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坚决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程序,明确执法责任、优化执法方式、健全执法机制、规范执法工作。
建设高质量生态环境智慧感知监测网络,实现环境质量、生态质量、污染源监测全覆盖。探索推广清华大学公共安全研究院水环境预警溯源技术、中节能多源有机固废集约化处置技术等创新科技,进一步扩大应用场景、迭代技术手段。完成“数智环保”平台升级、扩容,提升精细化监管服务、精准化风险识别、网络化行动协作的智慧环保治理能力。推进执法能力规范化建设,创新执法方式,加强遥感卫星、红外、无人机、无人船等新技术新设备运用,提升溯源追因、预警通报、精准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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