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逐步取消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行政级别
落实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系统全面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打造全面深化改革“排头兵”,建设充满活力的城市治理体系。
未来5年,合肥将引导过剩产能在供给侧进行减量,严控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建项目。将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
合肥将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动摇,优化住房及用地供应规模、结构,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深入推进廉租房、公租房并轨运行。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在财税金融体制改革领域,将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深化开门办预算和全过程绩效预算,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
还将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
未来,还将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对具备条件的国有独资企业和集团公司实施股权结构改造,推进国有企业改制整体上市或核心资产上市,持续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水平。
在提升政府效能方面,合肥将继续“发力”。未来5年,将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探索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管理等改革。
合肥还将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减少行政执法层级,逐步实现同一城区内只保留一个行政执法层级。加强市级行政执法监督,健全政府权力运行平台,实行行政权力全过程监督。还将实行部门领域内综合执法,探索县级跨部门、跨领域和乡镇综合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完善行政处罚决定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合肥还将在市级层面稳妥推进大部门制。县(市)区全面推行大部门制。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巩固乡镇撤并成果,适时推进县改区、县改市。
“十三五”期间,合肥将全面完成行政类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加快推进公益类事业单位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行政级别,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逐步建立公办教育、卫生领域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建立财政补助与政府购买服务相结合的供给方式。
合肥还将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服务投资和运营,逐步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定期发布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文化体制改革方面,将深化公益性文化单位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创新公益性文化单位运行机制,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文化设施领域。还将探索建立文化人才柔性管理体制,不断完善文化产业发展政策体系,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除时政新闻类节目外,在坚持播放权特许经营前提下,积极推进广播电视机构制播分离,加速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改革。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落地,不少家长开始担心“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根据“十三五”规划,合肥将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高公办幼儿园入园率。
合肥还将提高教育质量,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发展教育事业,支持民间资本以独资、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创新办学体制,推进委托管理、与高校合作、集团化办学、学区化办学、结对共建等多样化办学模式。坚持扶持与规范并重原则,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体制改革方面,将全面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四大体系建设,率先建立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比较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格局。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逐步提高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巩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建立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和采购机制,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合肥将围绕全省“四规合一”试点,统筹协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落实,全面完成“一张规划图、一个运行机制、一个信息平台、一个技术导则、一个管理办法”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城乡基础设施布局规划、生态环境建设布局规划、重点产业发展布局规划”,逐步形成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多规合一”运行机制,确保各级各类规划在总体要求上指向一致、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
还将全面放开县城和建制镇落户权限,破除城乡居民身份差异,实行户籍、居住一元化管理,建立户口在居住地登记、随人员流动自由迁徙的统一户籍制度。依法保护城乡居民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允许农村居民带产权、持股进城居住或就业。探索农民宅基地置换城镇房产、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城镇社会保障,创新与农业人口城镇化相适应的农地流转机制。在土地管理体制机制方面,将鼓励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三权落实”,以及就业、住房、义务教育、医疗保障、养老保险“五有并轨”。
还将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创新村级集体资产管理运营模式,支持引导发展农民股份合作。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和农村产权交易机制。创新“政银保”和农户联保等信贷担保机制。建立健全森林资源评估制度和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加快林业要素市场建设,构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深入推进水利管理体制和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制度改革,构建新型农村水利发展机制,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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