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发布相关《意见》 将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
近日,合肥市政府发布《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意见》称,将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本报讯(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梁巍)近日,合肥市政府发布《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意见》称,将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同时,合肥或将在公立医院推进实行院长年薪制,对部分紧缺或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探索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但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意见》还提到,未来将从严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严禁举债建设和豪华装修,按规划配备大型医用设备,对超出规模标准的要逐步压缩床位。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10%。
合肥公立医院还将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全成本核算、财务报告审计、财务信息公开、总会计师等“五项制度”。其中,三级公立医院应设置总会计师岗位,统筹管理医院经济工作,其他有条件的医院结合实际推进总会计师制度建设。
《意见》自今年9月开始实施,有效期三年。《意见》称:未来要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医院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等议事决策规则,“不得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议,坚决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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