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支持绿色食品产业“双招双引”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促进“两强一增”行动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农〔2023〕43号)文件精神,现将组织申报2024年支持绿色食品产业“双招双引”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以来合肥市行政区域内新开工建设的绿色食品产业“双招双引”投资项目。
1.投资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环保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并于2022年-2024年录入在省“双招双引”平台且审核通过,明确已签约或已开工,截止2024年12月31日已竣工投产。
2.项目实施企业缴纳税收和企业生产基地在合肥市。
3.包括新建生产厂房(办公楼、员工宿舍不在奖补范围)、新购置生产设备(二手设备不在补助范围)、生产线上检测设备和环保设备的投资等固定资产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
2025年2月20日前,申报主体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同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至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2.合肥市农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
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名称变更的提***变更核准通知书);
4.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等三个官方平台的征信查询报告;
5.建设项目须提***县(市)区相关部门审核的项目备案表及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6. 固定资产采购合同或建设合同、******及付款凭证(购买厂房的,另外提***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
7. 设备购置合同、增值税******抵扣联和付款凭证,进口设备另外提***付汇凭证及报关单;购置融资租赁设备的补充提***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协议、融资租赁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抵扣联;
8. 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申报明细表;
9. 存在关联交易的,应提******货方营业执照复印件、***货市场价,非标设备由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具备资产评估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定价;
(一)申报主体于2025年2月20日前完成线上和线下申报;
(二)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于2025年3月15日前完成项目初验、公示并申请市农业农村局验收。县级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主体名称、项目、对应条款、申报金额、核定金额等,公示期5天,公示结束无异议或异议复审后申请市级验收。
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以下材料申请市级验收:
(三)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第三方或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项目将提交市联合审核小组审核,联审结果经公示后报市政府审定。
1.信用报告应为蕞新查询下载的报告,报告主体名称与申报人保持完全一致。信用合肥网站只需要提***查询截图。
2.各地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完善项目程序,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同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
2025年1月14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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