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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滨湖新区积水点整治工程项目设计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包河区滨湖新区积水点整治工程项目设计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8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01月08日

  合肥市包河区滨湖新区积水点整治工程项目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头部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合肥市市政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和机械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合肥市颍上路西、义井路南缤纷南国办公楼14层、15层、16层、17层、18层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行政服务大厅5楼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联系人:鲍工,联系电话: 。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工、袁工,联系电线。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葛毅明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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