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小集镇农贸市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白山镇农贸市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庐江县小集镇农贸市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白山镇农贸市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小集镇农贸市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白山镇农贸市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7日
庐江县小集镇农贸市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白山镇农贸市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头部中标候选人名称: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肆仟壹佰肆拾万叁仟贰佰贰拾伍元陆角柒分(¥41403225.67元)
招标人名称: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庐江县白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白山镇政务新区盛同路160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夹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鲍井新村69栋901室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夹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鲍井新村69栋901室,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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