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招揽高层次人才祭出“杀手锏”
6月29日,记者从合肥市政府获悉,合肥市出台服务人才发展若干政策,定制了一系列普惠性、特殊性举措,精准服务保障人才在肥创新创业。其中,住房政策成为合肥招揽人才的“杀手锏”。
为招揽高层次人才,合肥市将高层次人才分为A、B、C、D四个类别。其中,A类人才实施“一事一议”“一人一策”“量身定制”予以支持。
B、C、D类人才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分别按照不高于180平方米、140平方米、120平方米标准免费租住人才公寓3年,在肥连续工作满1年的可按照相同面积标准购买人才公寓,并分别享受人才公寓备案价格的30%、25%、20%优惠,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高可放宽至当期限额的2倍。
如果B、C、D类人才想要在肥购房时则可享受本市户籍家庭政策,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优先摇号,其中在肥连续工作满1年的可分别按购房时商品房平均价格的30%、25%、20%享受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高可放宽至当期限额的2倍。
据悉,上述“高层次人才”须在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工作,且通过“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认定。
除了高层次人才,合肥市还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高校毕业生定制相关政策。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发现:相关政策中均重点配套“住房政策”。
其中,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工程师在肥购买首套自住房,不受落户条件限制。
“专业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在肥购买首套自住房,可分别按购房时商品房平均价格的20%享受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高可放宽至当期限额的2倍。
“高校毕业生”中,博士在肥购买首套自住房,则可享受本市户籍家庭政策,可按购房时商品房平均价格的10%享受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高可放宽至当期限额的2倍。硕士和本科生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不受落户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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