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桃花镇铭传路一宗工业用地、地上建筑物、附属物司法拍卖公告(三次)
万元。拍卖标的详细情况见安徽中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
税费承担:委托方协助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移交、过户等手续。办理上述手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按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拍卖标的存在有争议的租赁关系。承租人主张租期为12年,租期内租金已付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2)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竞买人应详细了解拍卖标的租赁情况。
其他说明:买受人在办理上述房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过户时,如新核发权属证书上所记载的内容与拍卖资料中依据原权属凭证(批准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政府主管部门新核定为准,拍卖价款多不退少不补。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银行资信的境内外企业法人、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买。
竞买人应于公告及标的展示期限截止前至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五楼501室(产权二科)提出竞买申请,填写《意向申请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竞买人须于前述公告期限内,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以电汇、转账的形式向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安徽省环境能源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光大银行阜南路支行;账号:49)汇入竞买保证金400万元,并至合肥市阜阳路17号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一楼服务大厅④号财务窗口开具往来结算收据。
公告期限届满,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买受人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转为拍卖价款,其他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次日起5日内退还(不计息)。
买受人须******卖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拍卖成交次日起10日内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及拍卖佣金(佣金比例按照差额累进方法收取: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为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为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为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为0.5%)。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公司住所)的(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代理人的姓名)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肥西县桃花镇铭传路一宗工业用地、地上建筑物、附属物司法拍卖(三次)项目(编号:2013CQFP0462)的竞买人申请登记、竞拍、签署成交确认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声明:(竞买人姓名)授权(代理人的姓名)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肥西县桃花镇铭传路一宗工业用地、地上建筑物、附属物司法拍卖(三次)项目(编号:2013CQFP0462)的竞买人申请登记、竞拍、签署成交确认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以本人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我方为肥西县桃花镇铭传路一宗工业用地、地上建筑物、附属物司法拍卖(三次)项目(编号:2013CQFP0462)所提交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万元)已于年月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附件为贵中心出具的往来结算收据。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竞买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我方全部承担。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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